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3日电 (谭伟旗 李爽)近日,长春互联网法庭接手一起发回重审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通过张某光的介绍,其哥哥张某志10年前借给宋某钱款。后因宋某没有清偿欠款,张某光便将钱款给付给张某志,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向宋某追偿欠款。因宋某曾挂靠A公司承接B公司的建筑工程,故B公司书面承诺从欠付宋某工程款中偿还张某光欠款,并已履行部分。
后因B公司没有继续履行还款,故张某光将B公司起诉至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该院一审判决B公司偿还张某光欠款剩余欠款,B公司上诉。
因缺少宋某这一环难以查清案件事实,故二审法院建议追加宋某为该案当事人。由于借款事实时间久远,各方当事人都无法提供宋某的准确个人信息,导致追加当事人受阻。
该院承办法官李爽第一时间联系了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兴华派出所,并查询到长春市范围内与宋某同名的共计45人,根据之前对各方当事人询问得到的琐碎线索,公安初步锁定1人,经向各方当事人确认,确为待追加当事人宋某。
承办法官根据户籍信息中的电话联系到了宋某,向其电子送达了参加诉讼通知书及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并协助身在北京的宋某做好在线开庭的准备。
后宋某在经过深思熟虑后,于开庭前偿还了剩余全部借款。得知这个结果,原告激动地说:“李法官,太感谢你们啦!没想到这个案件能这么快解决。连申请执行都省啦。”
长春互联网法庭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充分发掘大智慧潜能,将不可能变为可能,为司法提速,促使案结事了,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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