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跨省异地执行案件,成功将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值70余万元的机器设备从位于绥化市的被执行人处扣押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四平市某塑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平塑编公司)与绥化市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绥化包装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多年。截至2021年6月,绥化包装公司尚欠四平塑编公司货款。
因发现包装公司债台高铸、入不敷出,四平塑编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部分机器生产设备。该院判决绥化包装公司和徐某偿还货款并负担诉讼费用。2021年12月,四平塑编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进行查控,并从徐某账户内扣划钱款。随后干警赶赴绥化市送达、调查,了解到绥化包装公司已濒临倒闭,没有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已无力偿还货款,同意处置其机器设备。
执行局局长许卫东带领三名干警驱车前往绥化市。执行人员发现查封的机器设备仍完好无损地在彩钢房的车间内。在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后,干警们决定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经过一整天的紧张忙碌,所有扣押交付财产清点完毕。这场跨省执行之旅,在两地法院的高效联动下顺利落幕。四平塑编公司两日内陆续收到扣押交付的机器设备,公司负责人特意打电话向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下一步,梨树法院继续把涉民企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落在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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