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发出今年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对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王某,给予其人身安全保护。
据悉,王某(女)与张某(男)系2021年2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夫妻关系,婚后张某经常饮酒,对家庭不顾,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张某对王某进行人身伤害。
次年9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张某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腿部受伤。因不堪忍受张某的种种家暴行为,王某便向该院孤家子法庭提交诉状申请离婚并同时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法庭经审查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当即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向张某、当地派出所及所在社区等部门及有关组织送达,由派出所与所在社区共同协助执行。
近期,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发出后,办案法官在庭上对张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法条和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进行了详细解释,对张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效果。
听到法官的话,张某深刻地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会积极改正,希望法庭能为他们做调解工作。办案法官看到其态度后,便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等调解工作。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王某表示可以再给他一次机会,最终双方重归于好。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宣传力度,深入社区、村屯、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防家暴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联合采取行动,坚决抵制家暴,全力维护好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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