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案件。
据悉,2019年4月,被告万某从原告关某处购买玉米种子、化肥,并出具欠据,约定2019年7月末还齐。2020年4月被告万某支付了部分欠款,仍欠款部分及利息,后经原告关某多次催要,剩余款项被告万某推脱未付,为此,原告关某一纸诉状将被告万某诉至法院。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该院郭家店法庭法官王鹤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分别与双方沟通,反复释法析理,同时以买卖价款为切入点,建议双方换位思考,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该起纠纷通过庭前调解得以圆满解决,被告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原告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该院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精准、低成本、多样化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获得感。(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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