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4日电 (谭伟旗 陈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信用卡诈骗罪案。
据悉,被告人赵某某的母亲帮助被害人孙某某以孙某某儿子王某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在银行办理了一张用于还贷的银行卡。赵某某在帮助孙某某向还贷银行卡存钱时,知悉该银行卡密码并发现卡内有余额。赵某某以带领王某某办理还贷业务为由,骗取孙某某还贷银行卡,在孙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通过还贷银行卡取款。
该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被告人赵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该院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和银行卡,不要将银行卡密码泄露给他人,更不要轻易将银行卡出借他人。此外,多关注银行卡动态,如果发生异常变动,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银行及公安部门。(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